官方的问题很明显,那就是一方面发布这个新交规命令太直接,根本没有经过社会讨论和征求意见。
甚至据可靠消息,公安内部基层都是直接接收到1月1日起执行新交规的命令,别说百姓了,上头都根本没有征求基层公安意见过。。。这种做法很不厚道,官僚作风明显,引起质疑也是难免。另一方面在宣传上也有问题,闯黄灯这个认定根本不是新交规最新规定的,不知道为什么到社会上都变成认为是新交规宣布闯黄灯违法了。。。
关于官方问题这一点大家都能理解我就不展开说了。
网民言论中的问题我也认为很大,但似乎没什么人指出,我就说下吧。
第一关于闯黄灯是违法这个认定,其实根本不是这次新规开始才有的,这次新规改变的只有扣分,从3分变6分,其他根本没有变化。“新交规最新认定闯黄灯违法”这个说法本来就是伪命题。只能说各地的电子警察设备在过去大部分都没拍闯黄灯罢了。
黄灯从开始到现在的设定就是只允许已经过线的车继续通行,“警示”只是它起到的作用而不是它设定的全部,而网民却偷换概念把警示说成了黄灯设定的全部,这是很明显不对的。
PS:最新新闻 新华社也质疑闯黄灯,说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黄灯是警示。
看来官方真要缩卵了。但我认为新华社是错误的。道路交通法是说黄灯是警示,但没有明确黄灯到底指示机动车该怎么做。正是如此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才诞生了,其中早已明确了黄灯到底指示了什么。
“黄灯亮时,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;”
而没有过线的车辆在黄灯继续通行的话 显然就违反了信号灯指示通行。 违反信号灯指示通行根据老法罚款200扣3分,根据新法罚款200扣6分,变化的只是扣分罢了。